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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观点

给“大数据杀熟”戴上法律的紧箍

□康 乾

电子商务法草案近日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对一系列电商热点问题作出规定,备受各界关注。其中,如何通过立法,避免臭名昭著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是消费者最想知道的。(据《人民日报海外版》7月6日报道)

所谓大数据杀熟,指的是一些电商凭借大数据技术,对不同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偏好等进行精准的数据分析,在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上,对不同的用户标定不同的价格,出现“一人一价”甚至是“老顾客价”大大高于“新人价”等现象,以此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今年以来,一些电商相继被曝利用大数据来杀熟。如某著名旅游电商平台针对使用不同手机及具备不同消费能力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酒店同房不同价”。这不仅引发了该平台老用户的极大不满,更是让人们对某些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技术产生了质疑。

平心而论,大数据本身是中性的,无所谓对与错,关键是看用来做什么、怎么来用。按理说,电商使用大数据技术,应当利用其强大的数据搜集和分析能力,通过对用户消费习惯、交易行为等信息的深度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且物美价廉的产品或服务,并通过精准营销来降低营销成本,从而实现与消费者之间的双赢。然而某些电商并没有将大数据技术用在正道上,而是琢磨着走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把大数据的“好经”给念歪了。这不仅与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初衷相反,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对价格的知情权,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涉嫌价格欺诈。

某些电商之所以敢滥用大数据技术不正当牟利,一方面是因为电商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鸿沟,其小伎俩很难被消费者识破;另一方面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说到底,“技术中立”并不代表“技术使用”是无害的——失去法律的约束,“技术使用”就容易出现触碰底线的行为。

此次电商法三审将“禁止大数据杀熟”纳入草案,彰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无疑是给大数据杀熟戴上了一道法律的紧箍。希望这道法律的紧箍能真正收了某些电商的杀熟“神通”,促使广大电商合法诚信经营,将大数据技术真正用到该用的地方。

2018-07-10 1 1 河北日报 c79163.html 1 给“大数据杀熟”戴上法律的紧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