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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3·15保险特刊

警惕“保单分红”骗局

自编虚假信息、诱导投保人“说谎”导致拒赔、泄露投保人隐私,每“忽悠”一人投保就能赚取上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高额佣金……“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保险类自媒体通过微信公号、朋友圈等卖保险,有的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有的涉嫌违规营销,严重损害投保人利益。 据新华社

□韩立飞

近日,本报接到读者来信,反映一些非保险机构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取“保单分红”名义,诱导欺骗消费者办理退保并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刘先生称自己是做个体的,一次偶然机会一位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刘先生介绍了一款产品,刘先生最后购买了一个高分红的分红型保险,年交保费5万余元,缴费期10年。就在刘先生因为扩大业务想提前退保时,保险公司计算的分红竟然和事先约定的相去甚远,刘先生说当时业务员介绍产品时只告诉其中的收益和好处,对退保到底有没有损失,到底损失多少却只字未提。刘先生想退保,业务员却告诉他可以选择其他保险分红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购买分红险的消费者应该知道在保单上通常会有几种不同档次的分红率,例如低分红5%,中分红7%,高分红甚至达到9%,稍加比较就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该分红险最低收益率是5%。其实不然,对于消费者而言往往就是中了保险公司的障眼法而产生了一种错觉,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般分红险产品说明书上的演示利率仅仅只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假定,既然是假定那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保证,所以更不会是最终的保证分红率。保险公司一些业务员利用这点来引诱消费者上钩,并且屡试不爽。消协提醒:如果保险业务员承诺收益,消费者可让其签字背书,看业务员是否敢保证。

上述行为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此,银保监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对此类行为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要警惕常见手法。冒充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以“保单分红”“保单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取得信任后,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很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严重威胁消费者资金安全。在遭遇此类情况时,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二要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慎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不受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不与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以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退保”或“被理财”。

三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遭遇类似自称保险公司人员的“分红”邀约,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了解保单分红具体情况,核实保险机构办公场所等,另外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2019-03-15 1 1 河北日报 c126349.html 1 警惕“保单分红”骗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