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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观点

集思录

撤销教师资格不应是辱骂学生事件的“句号”

□贾梦宇

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一年级的婷婷(化名)因成绩较差频遭班主任王某辱骂,她在20天内录下一百多条录音,总时长超过20小时。7月13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7月14日中午,商洛市商州区相关领导带领该校校长和涉事教师本人,向当事学生及其家长承认错误,并进行了道歉。14日晚,处理结果公布,给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据澎湃新闻网7月15日报道)

“你一天跑到学校死来了”“你看人恨你不,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坐到教室有啥坐的,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坐在教室”……若非媒体报道,谁会想到这样恶毒的羞辱、责骂之语,竟出自当地一名区级优秀班主任、区级优秀教师、区级教学能手之口,且辱骂时间持续近一学期,以至于被羞辱学生直言“想死”。

毋庸置疑,教师享有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权力,而且,相关部门正在探索明确教师惩戒权,授权教师对犯错的学生施加相应惩戒。但是,这位涉事教师的言辞,远远超出了教育、管理、批评、惩戒的界限,已经异化为对学生的人格侮辱和精神摧残。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地有关部门对涉事教师予以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的做法,合理并且合法。

但仍需深思的是,出了这样的事,难道仅是涉事教师的错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当地媒体的采访影像中可以得知,该校教务处两名工作人员不但对此事未表示任何愤怒和谴责,而且还说这样做是“为该女生好”。由此不难想见,涉事学校在教学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偏差,“辱骂式教育”在该校也并非个案。

因此,撤销教师资格不应是辱骂学生事件的“句号”。涉事学校是否长期无视师德师风建设?是否根本就不关心学生的权益?是不是故意采取“辱骂”等极端方式“逼走差生”……这些问题,都有待相关部门展开深入调查,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由此推而广之,其他学校也应以此为鉴,对教学理念、管理方式、师德建设等进行系统梳理和检视。只有这样,极端失格的“老师长期辱骂学生”才能真正禁绝,这一事件的曝光才更有意义和价值。

2019-07-16 集思录 1 1 河北日报 c142449.html 1 撤销教师资格不应是辱骂学生事件的“句号” /enpproperty-->